《代理报税合同范本(3篇)》
代理报税合同范本(通用3篇)
代理报税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代理报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 甲方对本单位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原始凭证。
三、 甲方应当配备出纳员(可兼职)负责日常现金、银行存款的收入和支出。 甲方出纳员负责购买和开具发票、保管原始凭证并解释其内容,于每月月底前(每月的23日至28日之间)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实、准确的原始凭证和其它相关资料,使原始凭证达到会计记账的要求。对于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甲方应当及时更正、补充。
四、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五、 甲方指定专人定期向乙方报送原始凭证,或乙方到甲方办公地点索取原始凭证。
六、 乙方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据实向甲方所属辖区的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纳税申报之前,甲方出纳人员必须及时向纳税银行帐户足额缴存本期应纳税款。
七、 乙方保管甲方当年度的账簿。为了保持财务工作的稳定性,乙方保留甲方纳税申报月份记账凭证和上年末、上季度末报税资料,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凭证和资料由甲方保管。
八、 甲方的工商年检、税务年检以及税务局稽查,乙方可以派人协助甲方进行接洽和协调处理。
九、 乙方收费标准:记账报税费用每月 元,每季度取一次,于每季度末收取下期的费用。乙方每年年初为甲方建立年度新帐收取建帐费二百元,及当年的账簿、凭证、报表、纳税申报表等资料费二百元。
十、 协议有效期 月,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开始生效。该协议自 年月份开始执行。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有争议事项或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报税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记账,报税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服务的项目和内容;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并能为甲方提供一些合理建议。
2、若对乙方的服务不满意时,可以向乙方最高责任人反映,乙方应尽快解决。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原始凭证是甲方的责任,如果由于甲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不真实或其它原因导致税务部门处罚,乙方不承担责任。
4、每月服务代理费用:人民币: 元/月(人民币大写 ),具体工作包括:每月正常记账和报税。如因工作遇到重大问题或工作量较大变动时,致使乙方实际花费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情后,酌情调增代理服务费,超出此范围的服务项目,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报价并确定。
5、甲方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代理服务费及时支付给乙方,或者双方协商按季收缴,不得拖延付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通知甲方将每月发生的会计凭证、单据、相关数据和会计资料等送达并进行整理汇总。
2、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费用类票据,不代甲方搜集票据,甲方提供什么样的会计凭证单据,乙方就根据实际情况做什么样的账目,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的前提下要求乙方为其做假账。
3、每月甲方按期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4、乙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采用财政部批准的财务软件进行记账,对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单据,包括销售发票、购货发票、费用发票、银行收支单据,银行对账单等资料进行审核,填制记账凭证并汇总,为甲方进行会计核算,按月编制报表。
5、及时向企业传递相关的财务知识和税务知识、信息,使企业意识到财务的重要性,为企业的财务管理做好服务,并按时按质提供纳税申报服务。
6、每年6月30日前甲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年检手续,年检的费用凭政府有关的部门收费的发票或实报实销,即由甲方负担(执照年检时如遇办公场所等问题未能通过,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如规定需审计报告等其他手续才能办理工商执照年检时双方另行协商收取服务费。
7、如果因为乙方报税延迟,账务处理错误造成甲方的罚款及滞纳金,则乙方全额承担。
8、乙方为甲方保密,不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和财务信息与状况。
三、如甲乙双方需要继续保持合同期满后的合作,则双方须于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通过协商签订新的协议或续约。
四、合同期暂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不尽事宜由双发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报税合同范本 篇3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2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2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20xx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约定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六、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
1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工作报告。
1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七、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受托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变更、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九、合同终止
1.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4.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