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制度【通用24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
教师考勤制度 1
一、请销假制度
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
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副校长审批。
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须到中心校批准。超过三天至一周者由教委领导批准。一周以上者由学校及请假人经教委报县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2、教师上课情况;
3、学校及上级召开的'所有会议、教研集备活动、业务学习等参加情况。
4、非教学人员8小时在班情况。
5、值夜教师到岗、节假日值班及全时空值班情况。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
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0.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2元。
3、集备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5、值夜旷班扣20元(值日教师负责赔偿损失)。
6、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两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连续计算)。
7、体育教师带操无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试阅卷期间不准请假,却需请假者,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40元。
9、节假日教师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迟到1个小时以内或中途离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积分
1、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旷坐班一节扣1分;上课迟到、溜堂、早退10分钟以内扣2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未签到或未签退一次扣0.2分(含签到迟到);请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旷会一次扣2分。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试期间请假、迟到、旷工扣分加倍计算。
七、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县文件执行。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2、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3、每学期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按人县文件精神报人事部门批准予以辞退。
八、其他
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签到签退,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考核结果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公示,并计入综合量化考评,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本规定自xxxx年9月1日开始执行。
教师的考勤制度 2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无大事不随便请假。迟到或早退3次按事假半天论处。
2、教职工因事假必须经园长批准,病假须出具医院转诊证明及医院病假单方能生效,凡未请假或擅自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次扣除当月奖金和工资。
3、教师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并按规定参加轮班值岗和节假日的集体活动,不无故请假。 不到者(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论处。
4、当班或值班时间,一律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事电话,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5、 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6、教师每月请假3天以内扣全勤奖,每天按20元计算,超过3天再扣除基本工资,按每天15元计算(含周六日的集体活动)。
7、凡在学期初接受园里聘任的教师必须认真坚持工作,不中途辞岗,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园务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定,否则,将扣除一月工资和学期奖金。
教师考勤制度 3
一、我校的工作日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除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教职工必须准时到岗。假日学校安排的值班,及其它的工作,作加班处理。凡工作日内离开学校或工作岗位的,均应请假。
二、请假分公假、病假、事假三类。公假需有关单位通知,经校行政批准;病假需有医院或校医务室建议休假说明,本人申请,校长批准;事假需有正当理由,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由校长批准。远道探亲请假一般安排在暑寒假期间。假满后回到工作岗位,必须到学校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离校期间出现事先无法估计的情况,必须请假而又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把情况通过电话、电报等方法向学校报告,来校后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三、各类假期审批权限如下:
1、超过一天者,由校长室批准。
2、在半天以内(含半天),由部门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3、病、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者,均须填写请假单,办理批准手续由有关领导批准后送教导处(总务处)登记、安排代理事宜。请假教职工对病、事假所缺课职务,应主动提出处理办法,供有关部门参考,但不得自行调动、安排课职务。
凡工作日离开学校或工作岗位,又没有履行请假、补假手续的,均作旷工论,并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奖,特别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附:丧假请假手续参考以上办法办理。丧假规定按市级文件规定处理。
四、各类事假、病假和旷工的工资、奖金处理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奖惩条件办理。
五、教职工有缺勤情况,每月底由教导处(总务处)汇总到学校办公室。每学期结束,由办公室汇总填入考勤成绩栏。
小学教师考勤制度4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结合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1、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2、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1、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
2、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副校长审批。
3、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须到中心校批准。超过三天至一周者由教委领导批准。一周以上者由学校及请假人经教委报县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4、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5、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6、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7、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2、教师上课情况。
3、学校及上级召开的所有会议、教研集备活动、业务学习等参加情况。
4、非教学人员8小时在班情况。
5、值夜教师到岗、节假日值班及全时空值班情况。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
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0.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2元。
3、集备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5、值夜旷班扣20元(值日教师负责赔偿损失)。
6、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两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连续计算)。
7、体育教师带操无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试阅卷期间不准请假,却需请假者,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40元。
9、节假日教师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迟到1个小时以内或中途离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积分
1、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旷坐班一节扣1分。上课迟到、溜堂、早退10分钟以内扣2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未签到或未签退一次扣0.2分(含签到迟到)。请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旷会一次扣2分。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试期间请假、迟到、旷工扣分加倍计算。
七、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县文件执行。
2、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3、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4、每学期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按人县文件精神报人事部门批准予以辞退。
八、其他
1、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签到签退,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2、考核结果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公示,并计入综合量化考评,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3、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 4
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使学生一到校就有教师履行组织教育和管理职责,鉴于学生年龄特点和自律、自护、自理、自学能力差,如教师不按时到岗入位,学生管理出现空档,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声誉、教师形象和正常教学秩序将会受到影响,为此,依据国家《教师法》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苏家镇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
按照作息时间安排,每天早上值班教师提前30分钟到校、值周教师提前20分钟到校、班主任教师提前10分钟到校、科任教师在早操前到校,管理、组织学生,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和早读。下午集中放学,班级学生全部离校后教师方可下班,行政值班教师清理完校园学生,师生全部离校后才可下班。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
上班时间,每位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情(如上街买菜吃饭、打牌下棋、校外闲逛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向校长请假(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经批准方可出校门。未经批准出校门在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考勤:
1、作好登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据。
2、教师一到校签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签到册,做好当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亲疏,一视同仁。
3、学校集会做到:不迟到、不开小会、不打瞌睡、不看书报、不带孩子、不在会场接听电话,手机设置震动状态。
4、教师的红白喜事,安排在学生离校后,不影响教学,并在事前报学校批准假期。
5、学校办公室将对各年级教师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无假外出或弄虚作假者,将作为旷工处理,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6、每位教师要有工作超前意识,宁可早到10分钟,不可迟到1分钟。
7、出现缺勤的同志应自觉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为重。
8、教师离校外出,自觉作好登记,如出现疏漏,查实后记入相关人员的考勤考核。
四、请假制度:
1、教师要尽量在双休日、寒暑假和节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时间最好不要请假。
2、非请假不可的病事假,须完善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条(一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病假交县教育局审批)待批准以后,与班级教师作好衔接,移交有关手续,将请假条交到校长办公室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出现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处理事情等)不能亲自到校请假的,可先向年级领导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事后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委,以便学校领导看望慰问和查实。
3、请长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应绩效工资(癌症、精神病人除外,按国家有关政策精神执行)。
五、实行奖惩:
1、每学期(学年)出满勤的教师在评优、晋级、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
2、出勤考核分作为教师30%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1)病假、事假、迟到、早退与旷工列入绩效考核;
(2)事假、迟到、早退和旷工在期末按实计算;
(3)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累计3天者,当年不能参加评优;
(4)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报县教育局除名,按自动离职处理。
3、缺勤教师,在年度考核、晋升职称、评优时,按相关规定扣分。
4、上班期间有急事需处理临时耽搁两小时者可不计缺勤,但须向学校领导请示批准,同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
六、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计缺勤,享受出满勤奖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寒暑假可顺延。
3、丧假3至5天,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丧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丧假,不计缺勤。
4、结合实际,教师子女结婚,准许请假一天在家为子女操办婚姻,不计缺勤。
5、以上四项假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领导批准,交到学校办公室存档。
教师考勤制度 5
1、请事假应先上交事假条至相关行政人员处,征得学校行政同意,方可请假,一般连续事假不超过五天。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同意而不来上班者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两个工作日及以上,园方有权单方面与聘用教师解除劳动合同。
2、病假者必须提前一日通知学校并上交正规医院病假单,除紧急状况外(突发疾病等,可当日请假)如不履行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在不影响带班的情况下,每周有半日的病假(半日病假福利只能在下午使用)在此情况下,不扣除任何工资奖金,否则作病假处理。
3、病(事)假一天扣除相应天数的工作量津贴,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5天者,只享受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调整)。若发生病(事)假,同班教师首先自行解决困难。代班代课一次可得加班费。(以40元计算)。
4、旷工者,扣除本学期年(中)终奖金和下学期福利待遇。旷工两个工作日以上,幼儿园有权解除与旷工者的`劳动合同。
5、公假不属于病事假。(参照在编教师考勤制度)
6、如迟到而影响带班或学习,必须及时向行政说明原因,并及时做好补救措施。迟到后不签到者,经发现扣除相应的工资及年终奖金。无故早退者,无需说明理由一律作旷工处理。
7、教职工如发生不负责任、严重失职的行为造成一定后果,扣除规定奖金外,视情节轻重由园务班子讨论作出处理意见。
中学考勤制度 6
一、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员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依法治校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
1、教师上下班(教师上下班必须签到)。
2、行政管理人员、职员上下班。
3、各种会议。
4、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长、级段统一安排的其它工作,如学生竞赛活动、监考、评卷、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动、课外辅导等。
三、考勤办法
1、全校性的会议、学习及活动由总务处负责考勤;各处室、教研组、级段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晨间活动、课间操、课外活动、课外辅导等由值周教师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3、全体教职工(不包括后勤临时劳务人员)上下班实行电子信息化考勤制度,有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地点(传达室)输入考勤信息,特殊情况下不能输入信息的进行书面签到,并及时向值周教师报告。
4、每位教职员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况的权利。
5、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6、各处室有关人员应在每月二日将上一月的考勤情况送交总务处汇总。
四、请假
1、教师、职员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在事前到有关处室(教师到教导处、班主任到政教处、行政管理人员到校长室,外出教研活动全部到教科室)填写请假单,并安排好本职工作,有关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备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行假。
2、教职工代表学校参加各类会议或带队等,由教科室负责安排功课(鼓励对调功课);外出培训、进修、教研活动等,功课一律自行对调后报教科室备案,并提前通知相关班级学生。外出活动经费除规定的人员按要求由学校报销外,其它参加人员的活动经费一律自负。
3、病假须持定点医院证明,假毕或续假应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最迟需在返岗当日办理补假手续。
5、探亲假:对长期远居两地的直系亲属实行探亲假。探亲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个别因特殊情况须在学期中途探亲的,须本人申请,经校长室批准,做事假处理。
6、婚丧假:根据国家规定,教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亡故,由学校校长室批准给予婚丧假三天。远途的,可另给路程假,但路费由本人自理。
7、产假、哺乳假:符合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哺乳假时间及相应待遇,按上级人事管理文件执行情况分别确定。
五、旷工: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以旷工论处
1、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缺课、缺工(含监考、值周、值日、值夜、学校组织的。活动、会议、教研活动等,下同)
2、非特殊情况临时用电话、字条、口信等办法请假。
3、未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4、上班签到弄虚作假或不作考勤登记,叫他人代登记及代他人登记。
5、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调课、代课。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教科室安排的课务,而影响上课的。
7、伪造病情,小病大养,无故超假等。出现旷工现象,除按规定扣发工资、奖金等,情节严重的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六、迟到、早退:上课5分钟进入教室或上班5分钟才到岗位者,为迟到;提前5分钟离开教室或岗位的,为早退。每周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两次不扣出勤奖,超过的第一次扣5元,第二次扣10元,第三次及以后的每次扣15元。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超过1。5小时作半天缺勤计。
七、凡要求全校教职员工出席的会议,政治学习等均要考勤,无故缺勤一次扣出勤奖20元,因公因事因病请假经批准而缺席的,不享受会议补贴。
八、因公出差或函授面授学习、参加短期培训等,凭有关通知事先报相关处室批准,方算出勤。时间较长的学习或培训,按有关文件执行。
九、监考、集体评卷、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等特殊工作一律不能请事假,否则要扣出勤奖40元/次。
十、教职工在无工作安排的前提下,每周可机动请假半天或迟到早退合二次,不扣出勤奖,但必需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每月累计无请假全勤者,发全勤奖20元。
十一、请假审批权限:连续请假一周以内由相关处室登记备案,校长审批。超过一周的报区局备案审批。
十二、教职工一学期累计病假10天以内,事假5天以内,不扣发有关奖金,超过的按80%以内酌情发放,病假超过一个月,事假超过15天的按上级政策处理,并扣发有关奖金。
十三、本制度的政策依据,若遇上级政策变动而使本规定与之矛盾的,由校长室对本规定作相应的修改。
附考勤补充规定
一、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员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依法治校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
1、行政管理人员、教师、职员上下班必须签到签退。
2、各种会议。
3、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长、级段统一安排的其他工作,如学生竞赛活动、监考、评卷、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动、课外辅导等。
三、考勤时间
1、值周值日时间为上午学生进校时间前到校,下午清校前离校。(7:30——16:30)
2、班主任上下班时间为上午晨间活动起至下午课后20分钟止。(7:50——16:10)
3、其余教职工上下班时间在无工作安排的情况下考勤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3:30。上班时间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超过1。5小时作半天缺勤计。
4、各类会议与活动参加人员应在开始时间前5分钟到场签到(禁止代签),会议或活动开始与结束10分钟内到场为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的按缺勤计。
四、考勤办法
1、行政会议、全校性的会议、学习及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各处室、教研组、级段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晨间活动、两操、课外活动、课外辅导等由值日教师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3、每位教职员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况的权利。
4、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5、各考勤负责人应在每月二日将上一月的考勤情况送交校长室审阅后公示。
6、此考勤补充规定于20xx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7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根据各级文件精神,同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一、劳动纪律要求:
1、教职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
2、教职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教研组会议。
3、教职员工必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或部门安排的工作。
4、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请假制度进行请假。
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1、部门主任直接管理并检查本部门教职员工的劳动纪律,每周上报一次综合考勤情况到校长办公室。
2、校长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劳动纪律检查或抽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四次。
三、对迟到、早退的处理:
迟到、早退,指不按时上班、上课、晚修、早读、不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级组、科组会议。
1、部门主任、年级组长劳动纪律检查中发现教职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达四次及以上的,当月的全勤奖不发放,同进,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一个学期内迟到、早退超过十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扣除相应工资、岗位津贴及年度考核奖金的50%。
2、校长办公室在劳动纪律检查中发现教职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达三次及以上的,当月全勤奖不发放,同时,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一个学期内迟到、早退超过六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扣除相应工资、岗位津贴及年度考核奖金的50%。
四、缺勤、缺岗的处理:
1、教师因病假误课,当周的全勤奖不发;因事假,除当周的全勤奖不发放外,无故旷课一节取消当月所有津贴,旷课两节的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旷课三节及以上的,级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2、教职员工因病假、事假未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给级组、科组会议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十天、事假累计超过五天、旷工一天者不发当月全勤奖。
3、教职工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级组、科组会议的,凡超过五次的,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及当年年度考核奖金,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
4、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请假制度规范请假,校长办公室在劳动纪律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部门违规批假的,除按规定处理当事人之外,部门负责人做违纪处理。发现教职员工不按请假制度规范请假的,如通过部门请假后,请假条不交校长办公室存档的,按旷工处理。
五、关于请假:
1、请假时间、审批程序及权限。
请假时间
审批程序及权限
半天
主管主任
半天以上、三天以内
主管主任——>主管校长
三天以上,一个月之内
主管主任——>主管校长——>校长
一个月以上
主管主任——>主管校长——>校长——>隶属教育局领导
2、请假程序。
1、非教学人员请假审批程序为主管主任至校长。
2、请假人到办公室领取统一的校制的教职工请假申请表。
3、逐级审批后,请假人须向审批人销假。
4、假期期满后,请假人须向审批人销假(请开门见山假的须持有医院证明)。不经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等,由请假人自行负责。
请假人假期间的相关待遇按请假制度执行。
凡参加各级各类教研、学术活动的教师,应首先按上列第一条提出申请,逐级审批后方可参加,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
六、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代课教师、临聘员工。
七、本规定从颁布时起执行,同时终止过去与本规定不相符合的有关文件规定。
八、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教职工考勤制度 8
为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保证各项教学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国家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保护、劳动权益、计划生育等的相关规定,对我校教职工的考勤、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病事假
1、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证明,请假三天以内向校区负责人请假,三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征得同意后要协助教导处做好交接班工作。如遇急诊先电话请假,再补办手续。
2、因病半休人员不参加中午班、困难班的管理。
3、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月考勤奖病假1天扣10分,2天扣20分,三天及以上不发全勤奖。
4、事假需事先写请假条,如遇急事可先电话请假后补办手续。一天以内向校区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向校长请假,征得同意后要协助教导处做好交接班工作。学校中层干部直接向校长请假。事假1天及以上没有月考勤奖。
5、事先不请假,又无不可抗拒因素,擅自不到岗半天时间者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和各类考核奖。
二、婚丧产假等
1、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享受两周(含双休日),其他享受三天。不享受或享受不足的予以适当奖励,不请婚假的奖励1000分,享受不足每个工作日奖励50分。若延后请婚假,则必须事先向校领导书面提出申请,根据学校工作情况再定。
2、丧假:凡直系亲属去世(包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可享受三天(外地的可增加实际路程时间)。
3、产假:女教师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若有特殊情况,可上报校领导班子讨论。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计划内的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四十二天产假;计划外第一次意外怀孕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以上情况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月考勤奖扣除,月考核奖及中午班、困难班值班费根据实际时间及各考核制度予以相应扣除(需医院证明)。计划外一年之内连续两次意外怀孕,第二次按病假计算。以下三种情况按全勤计算(事先向办公室主任和教导处请假):①安置宫内节育器、进行节育手术,准予休假三日(建议尽可能利用周五或双休日,学校发放相应的调休单);②女教师产前检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无特殊原因,时间不得超过半天,有医院证明);③男教师的妻子生产可享受一周护理假(建议其中三个工作日回校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女教师产假和男教师护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个工作日奖励50分。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按全勤计算。
5、遇上述应由学校安排其休假期内工作的请假教师,能自己解决困难、自行安排好教学工作的,学校将对其发放课时奖励(每节10分)。
6、以上各类请假期间正副班主任津贴以实际天数扣除,发放给代替教育工作的教职工。
三、零星假
1、教职工每月可以请不超过8小时的零星假,原则上一次不超过两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零星假时间的,向校长电话请假,征得同意后回校补填零星假登记表。请零星假的'老师在安排好工作,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向年级组长请假,组长不在的,可直接向校区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报告;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或分管校长报告;学校中层、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年级组长请假,需向校级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方能离校,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记录完整(登记本上要填写审批人名字、离校时间、返回后填写返校时间)。没有登记擅自离校半天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和考核奖。
2、每月超过8小时零星假部分作事假处理(4小时以内计半天,4小时以上计一天)。
3、迟到、早退每次扣20分(正常离校无签退扣5分),一月内发生三次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学期全勤奖发放见(六)中规定。若因交通、车辆故障等客观原因要迟到的,必须立即与校级领导电话汇报,并在到校后在签到本上注明批准领导的姓名,便于办公室核实,可按零星假处理。
4、周五下午的会议,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若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征得校长同意再上报办公室主任,因私请假一次扣除30分,遇学校重要会议,一般不予批准。
四、公假
因公外出开会或学习,需及时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登记,2天及以内自行调课,并报教导处备案,2天以上的先自行调课2天,其余由教导处安排,若有特殊情况与教导处商量。
五、加班和调休
1、教职工参加学校节假日值班,发放相同时间的调休单,代课3节自愿不享受代课金的,可换半天调休单。前一个月的26日至后一个月的25日为一个周期,每月26日,由年级组长统计,报办公室主任处,月底前发放给教职工。前一个月如有遗漏没报的,在下一个月上报、补发。需要调休的教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遇学校重要教育教学活动,一般不予批准,调休时间一次不能超过一天,连续调休两天需经校长批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课务安排情况报教导处,然后将调休单交给校区负责人。
2、教职工节假日、下班后接受学校委派,承担临时性、突发性任务需要加班时,必须填写加班登记单,先交分管校长审批,再交给年级组长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处。每月25日,由办公室统计加班费(2小时以内作为奉献,2-5小时为半天,奖励30分,5小时以上为一天,奖励50分),没有加班登记单,不予承认。
教师考勤制度 9
为了严肃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教职工考勤做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集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
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下午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己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一总结,当月兑现。
4、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出现迟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课一节扣30元。
5、教师按时辅导自习,不迟到、早退、中空。临时因故不能盯自习者,可自行调换,无故不盯自习的倒扣2节。
6、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自习课有顶替的不再扣罚,照常发放自习费;无顶替的倒扣一节。
7、请假在3天以上者,教务统一安排其他教师顶替,自习费归顶替教师。
8、辅导自习时,出现迟到、早退、中空除本节外再倒扣一节。
9、所有教师必须参与值班,实行轮休。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三、请假:
1、学校领导、科室人员在年级兼课的,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先经教务主任签字后,再按隶属关系办理。
2、教职工请假0、5天及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校长签字批准。
4、校分管领导请假经校长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请假由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
5、请假须先填写请假条,按隶属关系批准后方能有效。除极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到校请假外,一般不准捎口信、打电话,没有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因病不能参加学校及其它集体活动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在考勤室登记。
7、一般事假:每天扣10元;一个月累计请假7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从第8天开始算)。病假住院期间(以住院和交费单据为准)不扣工资,重、危病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8、任课教师请假,所任课应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上课。
9、教职工每学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学校任何奖励和福利。
10、学校领导班子和各个科室均为非轮休人员,但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请假半天不扣工资。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亲属婚事假3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近—亲丧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产准假15天。
12、因学校安排外出或学习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手续同请假手续)。任课教师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教师考核管理制度 10
一.工资制度
1、每月以15节为标准,初中、小学每节按18元计算,高中按20元计算。
2.按月发工资,满一月推后10日发工资,并扣除初中、小学老师30元,高中老师50元作为保证金。
二.奖励制度
1重担奖:每月以15节为标准,15—20节,多一节加10元;21节以上,多一节加8元。
2、加班奖:因临时原因需加班的,加一班按正常课时费的一半算,初中、小学老师9元,高中10元
3、进步奖:班级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者,每门奖励20元。
三.惩罚制度
1、迟到早退5分钟者,不签到者,给予口头批评,月内累计出现2次者,罚8元,连续出现3次者,按旷课一节课算。
2.迟到早退20分钟者,给予严重警告,发现一次扣10元,月内累计出现2次者,罚18元,连续出现2次者,按旷课2节计算,属于严重教学事故。
3、旷课一节,工资加薪扣除,扣完为止。旷课连续2天者,工资扣除50%,造成重大教学事故的,辞退,工资扣50%。
4、每位老师须有自己的教案,给学生安排作业和课堂笔记,随时抽查,发现一次不合格者,扣除工资的20%。
5、例会无故缺勤者,一次扣除8元,两次扣15元,予以严重警告处分,迟到者一次扣5元,两次扣12元。
6.发现一次,扣除工资5元。
7、辅导课按节计算,给予补贴,每节10元。
8、拒补服从调派者,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9、无故补参加培训者,没有工作总结者,按旷课算。
10、一学期未满者,按零工资算。
11、辞职须在2周前打报告,私自离职按零工资算。
12.原则上鼓励学生上辅导班,严禁老师在外单独辅导,若有例外由学校派遣专门老师进行辅导。
1、由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教师需求数量,公布招聘信息及其条件。
2、个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申请书、简历各一份。
3、资格审核:需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及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主要审核身体状况、以往学习成绩和在校具体表现等情况,经审查合格填写《晨光家教辅导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
4、面试
(1)自我介绍:包括个人信条等。
(2)讲课30分钟:内容为预带科目教材内容,面试方式为班级授课制。
(3)面试时有3-5名评委,根据应聘者言谈举止及具体表现,给出综合成绩并提出意见。
5、上报招聘名单,并在面试后3日内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应聘者面试结果。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应聘者中,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聘。签订《兼职协议书》
6、办理入编手续
注 应聘条件:
1、性格开朗,责任心强。
2、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
3、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板书整洁大方。
4、在其所在班级综合考评前十名。
5、学生会和班委会成员优先。
教师考勤制度 11
为了严肃校风校纪,弘扬正气,端正教师工作态度,加强教师正常工作时间的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办法:
一、日考勤开始时间:
1、上午到校时间: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时间:2:10―2:20所有学生上课时间均为考勤时间。
2、学校出勤和各种活动考勤结果存入教师考核档案。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到岗者,需经学校领导签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状况,须先电话请假,回校及时履行补假手续。
2、正常上班时间内需短时间出校门办理公、私事,由教务处批准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内(含一周)请假报到校长批准;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县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批。
3、病假人员要带给医院证明、购药票据。住院人员要带给医院住院发票。病假时间较长,按照管理权限,由教育局相关部门批准(批复件交存一份到学校)。
三、说明:
1、婚假、产假、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每位教师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因个人原因出去办理私事,允许一周内请短时间事假一次。
3、除了学校允许范围内的正常请假之外,短时间请事假4次算为请事假一天;一学期内,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4、凡未请假擅自离岗缺席者,视为旷工处理。
5、教师在平时出勤或其他活动中迟到三次算为旷工一次。在一学期内有旷工、旷课者,不得评优选先或晋级。
6、在评定职称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思考无请假的教师。
教师考勤制度 12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上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与7:30到校,蹲班老师与7:40到校、其余教师必须于7:50前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11:30后。
下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于1:30到校,蹲班老师于1:40到校,其余教师于2:00前需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5:30后。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安排。 ◆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发给满勤奖20元;5次内(含5次)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2元,6—10
次内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2元;10次以上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5元;有到校未签到、签退者视为迟到、早退。
2、事假每月为3次,超过3次,每次扣2元。
3、旷课一节扣10元,每月旷课达2节取消当月满勤奖金;同班语文、数学教师旷课时,搭班数学、语文教师应主动顶课(跨班课程由教导安排),未主动顶课的搭班教师或不服从值日领导安排的教师每节课扣5元,每月达4节课取消当月满勤奖金。
4、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等非业务性及其他娱乐活动,检查发现一次扣10元。
5、凡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按下列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审批)。
1).例会、升旗迟到早退扣1元,因故请假扣2元,无故缺席扣5元。
2).政治、业务学习、迟到一次扣1元,无故缺席视为旷课一节,扣10元。
3).校性活动,如:文艺汇演,庆祝大会,开学典礼,结业典礼、教研活动等大型集会,视为上课。
6、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者自负,并追究值日领导相应责任。
7、请假待遇及旷工处理办法,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五、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教职工考勤制度 13
1、学校教职工考勤
中心校由分管行政负责,村小由村小负责人负责,分块进行。考勤情况每周一结,月底汇总,公示后报档案室存档。
2、审批权限及手续
1)、审批权限
请假半天之内(含)的教学人员中心校由分管领导、村小由村小负责人签批;超过半天在一天之内由教导主任签批;请假超过一天在一周以内由校长签批;超过一周(含)则通过校务会研究决定后由校长签批。公假由行政会决定校长签批;行政会成员请假由校长签批。
2)请假手续
教职工请假需按照规定,先根据请假时限长短持学校统一制作请假条到规定责任人处批假,由责任人签字同意后,再持条到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填写请假日志。
3)销假
请假结束后要销假,先向批准人销假,再到办公室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所误时间以旷工计。
4)补假
若遇有紧急情形,在校可先口头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办理请假手续,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假;若在家或路上遇到特殊急难情况,可先行处理,过后再到校相关责任人处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
3、病假
1) 病假必须出具乡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或病历)
2) 父母、配偶,子女住院,治疗需陪床时,假期期限为:
陪父母为住院天数除以子女人数;陪配偶为住院天数;陪子� 超过两个月的作个人请假处理。
3)、意外事故以病假论。
4)、病假除以上规定外,不再作处理,但量化时按规定处理。
4、公假
1)、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假期为一周,连同星期六、日在内共计7天(晚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切待遇正常;子女娶嫁假期3天,兄弟姐妹娶嫁准假2天;超假以事假论。
2)、丧假
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公婆、岳父母过世,可请丧假。假期视其情况为3——7天,工资照发,因故需延期作事假论。
3)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者延长15天。但若遇跨学期情形或学校人员紧张,一般休假3个月,满三个月后上课。上班后6个月内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适当机动;满6个月后恢复正常上班。女职工意外怀孕后流产者,根据医院或计生部门证明给予两周工作日休假。产假和流产请假期间一切待遇正常。但流产请假需自行调整好自己工作后报相关处室备案。
4)、函授进修考试等学习假
按主管部门(或进修学校)通知时间准假,离校前3天向学校提出口头申请,并填好请假条参加学习,按时往返,逾期不归或提前不假离校者以旷工论。所任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协调安排。旷课一节扣40元。
5)、凡规定公假不予处理。
5、会议、升旗、临时集会、各种日常常规会议迟到、早退、请假一次扣3元,并扣1分/次;旷会扣10元,另扣2分/次。每月请事假超过2次后即按旷会处理。旷课每节扣40元,并扣2分/次。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10元,10—20分钟扣20元,20—30分钟扣30元,并扣1分/次。30分钟及以上按旷课处理,扣40元,另扣2分/次。
6、全校教职工每月合计请事假最多累计1天,每超过1天,即按所任工作予以每节课或每半天(非教学人员)扣5元,并扣1分/次。1天内不予经济处理。
7、一学期病假超过20天,事假超过10天或有2次旷工或旷课现象者不能参加任何评优晋级。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
8、考勤每周统计公布在公示内上,如有出入,请及时找相关人员核对。考勤在每期期末时与教育教学成绩挂钩。
9、全学期无任何迟到、早退、旷课、事假、病假等即按全勤处理。学校将视学校具体情况在学期末对全勤者予以表扬。
10、教师因病请假,另请其他教师代课,每节课补助该代课教师5元。
11、凡上级文件有规定的一律按上级文件的规定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 14
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学校实行上班签到、在班查岗、离岗请假的考勤办法,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和各学部(处室)主管领导检查(抽查)出勤情况。升国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集体活动,由校办负责考勤。学部(处室)会议、教研活动和部门集体活动,由学部(处室)负责考勤。
二、请假规定
1、教职工因事(病)需请假者,本人写出请假条,半天内由各处室主任审批,三天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四天至七天由校长审批,七天以上由学校研究审批。长期事(病)假、产假、婚丧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因事(病)临时请假半天以内,写明出校时间,将假条放在值班室,返校销假时注明返校时间。不履行销假手续,视为请假终止时间至下班时间。请假一天或一天以上,将假条交到校办。
3、因病请假,须出具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条。提前结束病假,自行到校办销假。无病假条者,按事假处理。出具虚假病假条,按旷工处理。
4、因事(病)请假,须安排他人临时代课者,按照每课时5元从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代课费。行政人员请假,按照每天10元从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5、因公外出或请假,也应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兼任教学任务者,原则上不应耽误教学工作。确需调课外出,回校后应补上所缺课时。
6、直系亲属病重住院需照顾者,出具住院证明,履行相关手续,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在规定的陪护期内不影响工作者,不扣考核分。一学期内累计陪护历时日期不应超过一个月,超过部分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对待。
7、在不影响教学情况下,因私外出请事假,学期累计超过8个工作日的,病假(连续不超过三天)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每天按日均基础性绩效工资数从应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按实际月工作量计算发放。
8、女工产假如遇寒暑假期,产假顺延。如法定产假已满,顺延产假未到期,因学校工作需要须到校上班,按每工作日10元给予补助。
三、出勤考核
1、全勤:5分/学期(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学期内全勤)
满勤:4.5分/学期(学期临时事假累计不超过8个工作日,学期病假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出勤率达不到70%(产假、婚丧假等政策性休假和公派外出等除外)者,绩效考核等次一般不能定位称职(B等)及其以上;学年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该年度的绩效工资分配;因私请假超过六个月以上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资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学年(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期限,事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1分,病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0.2分;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8、12、16个工作日,病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绩效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当月病事假连续超过3天(不含3天),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当月实际工作量计算发放,超过15天,当月无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期内事假连续超过22个工作日的,不参与该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学期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学期内旷工累计超过1-3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超过4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参与本学年内的绩效工资分配;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因私请假,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资正常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
3、临时病事假原则上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不需要调课和不影响工作,在规定期限内不扣考核分。
4、教职工上班应由本人签到,各类假条由本人出具。出现代签(写)者,扣除双方考核分各2分;凡未签到也没有假条和未到校情况说明者,均按旷工处理。教职工上下班、上下课、升旗、集会、业务学习或临时工作等考勤时,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学校组织的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或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公出及规定的假期,不计入考勤。
5、教职工在上班时间禁止上网炒股(基金)、聊天、玩游戏、看娱乐片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绩效考核出勤项扣5分,并扣50元。第二次发现待岗处理。值班领导、宿舍值班人员、值班门卫、课堂教学教师擅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经学校研究给予处分。
四、本方案经我校一届四次教代会通过,自20xx年9月起开始执行。
教师考核管理制度 15
一、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办理学员报到手续,向学员介绍学校概况。
2、做好学员的入学教育工作,组织学员学习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和督促学员遵纪守法、举止文明。
3、发放教材,排好座位,编制花名册并安排好每天值日。
4、每天检查学员出勤情况,如有缺席,及时与学员单位取得联系,搞清原因,同时检查学员着装仪表情况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5、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财产,节约水电,经常检查班级公务状况,发现损坏及时调查和处理。
7、督促学员遵守有关学校管理制度,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对影响较的突发事件及时报校领导。经常巡视,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制止。
8、善于发现班级中的先进事迹,及时进行表扬,对不良现象及时批评教育。
9、放学后,检查班级卫生情况以及门窗、电器设备是否关好。
10、及时映学员队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提出有关建议和解决措施。
11、负责学员考试的安排工作,安排考场。教育学员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12、整理培训档案,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二、教师职责
1、按指定的教学计划,认真备好课,规范教学行为,组织好课堂纪律。
2、按章行事,加强组织纪律观念,维护和保证教学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
3、任课教师要按照学校排定的课巢排表按时间到指定教室上课,不得随意停课。
4、关心和爱护学员,尊重学员人格。
5、教师讲课理论联系实际,更新观念,注重培训效果,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
6、教师上课应口述和手写并重,板书整齐,使学员能做好笔记。
7、教任课教师认真回答学员提出的问题。
8、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
三、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纲,编写好学期授课计划,努力完成教学任务。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不随意调课、坚持上下课制度、不无故提前下课。
3、认真备课,写好礁,做好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上好实训课,按时达到实训场地,按要求做好演示、指导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入门教育、巡回指导、结束指导三个环节的教学工作,填好教学日志。
5、加强学生实训管理,严禁学生在实训场地嬉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6、负责考核学生平时、期中、期末及毕业实习成绩,并认真记载及时报送教学科。
7、不断采用先进技术和操作方法,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和实习产品质量。
8、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执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及操作规程,教育学生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节约材料。对违章、违纪作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9、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生产业务水平和教学水平,关心学生,注意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10、积极参加学校及本科室开展的教学教研活动,完成学校和科室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备课制度
1、认真按照教学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备课。
2、认真钻研教材,掌握系统知识,针对培训对象做到备课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3、备课尽量做到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增强学员操作能力。
4、在教师立钻研教材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必要的集体备课,以完成各知识的衔接,坚决杜绝无礁授课。
6、积极推广多媒体教学。广泛收集多媒体教学素材,掌握多媒体课件的`制作方法,做好电子礁制作工作。
五、上课制度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规定进度授课,不缺课,不随意按课。
2、上课要讲清基本概念,注意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完整性,做到层次清楚,深入浅出,便于学员理解和记忆。
3、贯彻精讲多练的原则,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通过分析案例的办法,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4、上课必须有礁,不上无准备之课。
5、课堂教学必须预防缺漏,当堂巩固,注重板书,让学员做好记录,便复习与考试。
6、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工作。
7、正确操作多媒体教学设备,爱护好教学仪器设备。
6、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我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2、全体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轻微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状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职责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务必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各班放学后,务必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9、同事之间就应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出现此类事件,批评、教育不改正者且情节恶劣者,为了维持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劝退处理):
教职工考勤制度 16
一.考勤范围:
1.学校、部门、学科组、年级组组织的各种集会和活动。
2.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和每周一的政治业务学习。
3.党团员组织活动。
4.教学人员依时上课,每天上午7:45—11:55,下午2:40—5:20为坐班时间;语文、英语、政治教师每天的午读课(每周一至周五)。如果没第一节课的老师,上午8:00前,下午3:00前到校。
5.非教学人员实行坐班制,每天上午7:30上班,11:30下班;下午2:30上班,5:30下班。
二.请假:
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公、私事或治病都应办理请
假手续。
1.请假手续:到级长处取请假单,填写好请假单(请病假需附上医院证明或医生意见),然后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安排好接替工作,再送给有关领导审批,审批后把假单交主管处室。若遇急事或急病不能事前书面请假,须口头告知主管领导,事后应说明原因,及时补回假单(三天内)。
2.批假权限:
(1)请假半天,科、级组长审批。每次当天报办公室汇总、统计。
(2)请假一天,经主管处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
(3)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三天),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校长审批。
(5)临时因故不能参加学校和学科组、年级组或部门组织的。和种集会和活动的,应口头或书面请假。属于升旗仪式、全校集会、午读课、第七节下班,向年级组长或召集会议的负责人请假;属于会议或其它集体活动,向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请假。
3.销假:请假者请假期满回来工作,应向原请假审批部门销假,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否则当缺勤处理。
三.考勤
主要由各年级、学科组和处室、部门考勤,每学月第四周星期五前,把上个月的考勤情况上报办公室汇总公布。学校进行不定期抽查,若发现缺勤,将从严处理。
四.考勤奖惩
按学校教职工《聘任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 17
为配合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一步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规范制度,创造一个既严肃认真又和谐有效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病假: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
二、事假:考勤奖按40元/天扣除。
三、产假:在规定假期内,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
四、婚假、护理假、丧假:在规定假期内,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扣完为止;超过规定假期的`,按事假处理。
五、旷工:旷工半天及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奖,其它按有关规定扣罚。
六、教职工参加各类进修,不影响上课的,不扣考勤奖;不能正常上课或上班的,按病假处理,课时津贴按实扣除。
七、学校同意的公出,不影响考勤。
八、严格学校请假制度,请假半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并在办公室、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中途外出实行登记制;当月中途因私外出(2小时以内)5次按事假半天处理,依次类推;若中途外出未办理登记手续,经查实,按旷工半天处理。
九、教工政治学习、升国旗仪式和其他重大集会或外出活动,未请假缺席的,考勤奖按20元/次扣除,无故迟到或早退的,按10元/次扣除。
十、上班迟到或早退的,按5元/次扣除。
十一、未尽事宜由校长室酌情处理。
教职工考勤制度 18
为了更好地落实教职工的岗位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提高管理效益,制定教职工出勤率制度。
1、教职工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依时到岗,依时参加各种会议和相关活动。
2、教职工上班有事要向相关领导请假,并填写好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交负责考勤的领导备存。应急来不及书面请假的要及时补上。
3、各种上岗出勤,同一岗位走离2次的作缺岗一次处理;迟到、早退、走离达岗位时间一半以上的作缺岗一次处理;2分钟后到岗的作迟到处理。
4、因小病请假(未住院)每节扣款5元,扣1分;各种公假不作缺勤、缺岗;因病短期(一个月内)住院治疗的请假不作扣款;因病住院(一个月以上)的请假按上岗时间折算补助;直系亲属亡故的请假不作扣款、扣分。
5、教职工请假一天的由分管的副校长批准,请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二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校长室讨论批准,请假一个月以上的按上级有关人事管理制度执行,教师调课、职工和保安员调岗、值日老师调岗、叫人顶岗等要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备存,私自调课、调岗作缺勤处理。
6、教师上课出实行学生干部、值日领导查班和教学领导查班的三层考勤制。缺勤一节扣款20元,扣量化分4分;请事假一节扣款10元,扣量化分2分;迟到、早退、走离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授课教师请假单全部交少文主任手备存。
7、老师早读、晚修下班辅导的考勤由教学领导轮流负责。缺勤一节扣款10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一节、迟到、早退、高岗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
8、科组会和科组长会的考勤由少文主任负责、场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教导处负责。科组会缺勤一次扣款10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迟到、早退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科组长会按教师例会的规定执行。场室工作人员上下午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到教导处签到,每天按2节计,参照教师上课考勤处理办法。
9、早操体育老师的考勤由值日领导(教学领导抽查)负责。每天早读作一节课计、参照教师上课考勤处理办法。
10、职工上班上午、下午实行值班制度,到总务处签到。缺勤半天扣款20元,扣量化分4分;请假半天扣款10元,扣量化分1分;迟到、早退、离岗的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所有请假单交文彬主任手备存。
11、教工例会、全校集会、升旗礼、教师集体外出活动的考勤由少文主任负责。教工例会缺勤一次扣款15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迟到、早退、离场的扣款10元,扣量分2分。要求全体教师参加的集会、外出活动缺勤扣款15元,扣量化分2分;请假、迟到、早退、中途离场扣款5元,扣量化分1分。升旗礼缺一次扣量化分2分,迟到扣量化分1分。
12、班主任上午、下午、晚上上岗,班会课、班主任会议、班主任外出活动的考勤由马启良书记负责。上午、下午、晚上,缺岗一次扣款10元,扣班导量化分4分;请假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班主任会议、外出集体活动缺勤的扣款10元,扣班导量化分2分;迟到、早退、中途离场扣款3元,扣班导量化分1分。班会课和劳动课的出勤按老师上课考勤办法执行,扣款扣分死入教师量化评比。班主任的单列出勤扣分不列入教师工作量化评比,只列入班和任岗位量化评比。
13、班级劳动课,文彬主任负责考勤。劳动课缺勤、请假、迟到、早退、走离参照教师出勤处理办法。
14、值日老师由值日领导负责考勤。每天作2节课计,缺勤请假按教师上课考勤办法处理。工作岗(早操、早上校门、早读、午休、中午校门、晚修、晚休;后勤的早饭、午饭、冲凉、洗衣)每缺一岗扣5元,扣量化分2分,请假一岗、早退、离岗一次扣3元,扣量化分1分。后勤每缺一岗扣8元,扣量化分2分,每请假一岗扣4元,扣量化分1分,迟到、早退、离岗一次扣4元,扣量化分1分。有急事叫老师、职工顶岗的需先报值日领导。
15、行政会议和行政领导出勤由马启良主任负责。行政领导上下午实行值班签到签到制。缺勤半天扣款20元,请假半天扣款10元,迟到、早退、离岗扣款10元。行政会议缺勤一次扣款30元;请假一次扣款20元;迟到扣款10元。行政领导请假由叶发祥校长批准,并报马启良主任备存。
16、保安员的考勤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由马启良主任负责。按合同要求规定执行,纳入后勤职工的工作量化评比。
17、所有负责考勤的行政领导将本周相关领导老师和职工的出勤情况累总,于下一周一上午每二节课前教导处全面记录,并将出勤统计记录表在各教师办公室张贴,老师和职工在星期一当天核对清楚。
18、教职工考勤列入工作量化考评,量化分为80分,不倒扣分。
19、每月教职工全勤(无迟到、早退、走离、请假、缺勤)的得奖金15元。
教职工考勤制度 19
一、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包括校级干部和小学校长)。
二、分值规定为10分。
三、学校教职工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婚丧假、分娩假,不扣分,不扣款,请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方能离岗。其中,婚嫁:本人婚假7天,子女3天。丧假:父母5天,祖父母3天。产假158天,陪产假7天;以上各类假期均包含双休日和公共假期。
四、累计请假两天以内的(含2天),由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根据本单位制订的考勤制度执行,加班者可以用请假调休。累计请假两天以上的,由小学校长携带有关手续提交联合校校长审批,其中:病假扣0.5分/天,扣完10分为止;事假扣1分/天,扣完10分为止且上缴款100元/天或扣2分/天,不缴款。
五、累计病假20天以上、累计事假10天以上者综合考核不超过75分并按长假对待上报人事局。无故连续离岗15天,视为自动辞职,上报教育局。
六、教师工作期间发生疾病需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不扣分、不缴款,出院后三天还不能上班视为长假(以住院的`相关手续为准)。
七、对长假的几点规定:
1、因病确实不能参加工作者,上报人事局核准。
2、因请假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本制度经校委会研究制定,并于20xx年9月18日起执行。
中小学教师考勤制度明细 20
一、假期的种类及待遇
1、节假日
阳历年、春节、五一节、国庆节以政府部门的通知为准。三八妇女节女职工放假半天,五四青年节14周岁以至28周岁以下的放假半天。六一儿童节13岁以下的少年放假半天。
2、国内探亲假和年休假
(1)教职工因已按规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亲假期和年休假,但对探亲产生的有关费用由学校负责报销。
(2)探亲对象及假期
探配偶,工作满一年,每年一次,每次15天。探父母,工作满一年,未婚教职工一年一次,每次15天,已婚教职工每四年一次,每次15天。但教职工与父母任何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则不能享受。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教职工供养的亲属,但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3)往返车船费开支标准:
教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本人基本工资30%的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A、乘火车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24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B、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费。
C、乘长途公共汽车的,凭据按实报销。
D、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由教职工自理,不报销。
E、教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教职工负担。
F、住宿费开支标准:教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按单位规定的标准,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教职工自理。
3、产假、哺乳假
(1)产假假期:
A、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3个月,难产、剖腹产或者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再各增加一个月。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产假天之内。产假期间正值寒、暑假的,假期顺延。
B、妊娠3个月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7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C、妊娠7个月以上的女教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以请假休息,工资按80%的标准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D、对计划生育外分娩和妊娠的,按《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办理。
(2)哺乳假假期:
女教职工符合计划生育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实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
A、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独生子女证的,哺乳假6个月。
B、按《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请哺乳假3个月。
(3)工资待遇:
产假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包括岗位津贴)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4)男女双方均属晚婚晚育,男方可享受5—7天护理假。
(5)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休产假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4、病假
(1)病假期间待遇:
根据《江苏省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待遇的通知》(江苏省人事厅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四日)我县教职工病事假待遇如下:
A、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及我省地方性补偿工资全额发放。
B、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中的固定工资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为职务工资、技术工人为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等级工资、运动员为体育基础津贴、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和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下同)、职岗津贴(含中小学教师的教龄津贴、护士的护龄津贴,下同)按90%计发,活工资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津贴、机关工人工资构成中的奖金,下同)按90%以下的比例计发;工作满十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资及我省地方性补偿工资全额发放。
C、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及职岗津贴按7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70%以下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及职岗津贴按8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80%以下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其以上的,固定工资部分及职岗津贴按9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90%以下的比例计发。
D、上述人员病假期间活工资部分具体发放比例,由所在单位在上述规定比例内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分配方案。
E、机关、事业单位中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的病假工资,以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的工资标准及职岗津贴为基数,分别按(一)、(二)项规定计发。
F、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获得由人事部与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金额发放:凡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G、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其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2)享受病假待遇的有关问题
教职工在病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但不含单位发放的各种奖金。
教职工请病假需要相应医疗机构证明,城区学校教师请病假须要县级人民医院证明,乡镇学校教师请病假在7天以内的由乡镇医院出具证明,超过7天的,由县级人民医院出具证明。
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当年病假超过6个月的,不计算工龄,不参加年度考核。
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5、事假
(1)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含30天)以下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21。下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
(2)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扣发。
6、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的(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7、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请丧假料理丧事。根据情况由领导批准,酌情给予3—7天假,路途远的可以适应延长。丧假期工资照发,津贴、奖金酌情扣发。
8、因私出境、出国事假
(1)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且必须按期返回。
(2)因私出国事假一般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的,须在准假期内办理好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3)因私出国事假不超过1个月(含1个月)、2个月、3个月的,分别按本人基本工资和职务岗位津贴的70%、60%、50%发给。超过3个月的,从第4月起,停发本人工资。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与手续
1、学校领导离岗的审批
学校主要领导出差、离开岗位,不论什么原因及时间长短均需履行报批手续。报批时请写明离职
原因、出差地点、起讫时间、联系电话等。经教育局人事股核准报教育局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除作旷工处理外,一切费用自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
2、病事假的审批权
(1)县直学校校长、教办主任、镇中学校长事假3天以上(不含3天)或病假在5天以内的,由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天的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
(2)县直学校副校长、中层干部、镇中学副校长、镇完小校长事假在7天以内或病假在15天以内的,分别由直属学校校长或教办主任审批,事假超过7天或病假超过15天的,经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3)一般教职工请假,事假在7天以内的或病假在15天以内的,由校长审批;事假超过7天或病假超过15天的,报教育局审批。
3、教职工因私出国请假、离职手续
(1)教职工申请办理护照时应先向教育局人事股登记,经人事股长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请假离职手续。
(2)教职工因私出国、出境的,需本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查登记(登记时要交验本人护照和出国签证原件)。再按审批手续报送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是党员的,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查登记后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相关部门。
(3)教职工出国辞职时,应交本人辞职申请和请假批复单各一式一份,《出国离职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后,再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4、教职工请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手续
(1)教职工请产假由所在学校审批,报教育局人事股备案。请哺乳假经学校同意后,签署意见并注明请假起讫时间后报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婚假、丧假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审批。
(2)请销假程序
教职工请假须经本人书面申请,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凡请病假的除本人申请外,还要附医院证明。在城区工作的,提供县级医院证明。在农村工作的,7天之内出具乡镇医院及以上医院证明,超过7天的,出具县级医院及以上医院证明。
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向批准单位销假。因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者按实际旷工天数扣发其日平均总收入(旷工天数含双休日,日平均总收入=月工资/31),连续旷工超过15天的,由教育局予以辞退。
三、关于几个问题的说明
1、教职工除享受上述规定的`假日外,同时享受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寒假、暑假。但寒假暑假期间的有关人员的会议、学习等,仍属工作时间,应按有关规定按时参加。
2、出差、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和奖金照发。
3、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无正当理由,又没办理正当的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由别人顶替上班的)的,作旷工处理,旷工者按实际旷工天数扣发其日平均总收入,连续旷工超过15天的,视为自动离职,由教育局予以辞退。
4、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登记工作,按月统计公布,严格执行请销假和有关待遇等规定。
5、各单位要加强对教职工考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并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考勤细则。
教师考勤制度 21
学校实行教师指纹考勤制度,早上考勤教师8:00前,班主任7:35前,值日领导、教师7:30前,下午考勤教师4:00后(值日领导、教师学生清校后方可离开)。
1、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工作日内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
2、教工病休必须持指定医院医生诊断书,即病休证明(急诊除外)向有关领导请假后方可休息,急诊可于第二天由家属或本人办理补假手续。
3、教职工事假必须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突发事情除外),经同意后才能离岗。
4、1)病、事假1天以内向教务主任请假,课务自行安排,教务主任需做好记录,每月底报学校备案。
2)病、事假1天以上至一月之内自行安排课务由校长批准;
3)一月以上事病假自行安排课务由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批准。
5、婚假3天(晚婚15天);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人流15天);丧假3天(路程遥远可适当给与路程假);上述各假期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得拆开分段使用或抵冲病、事假。婚假、产假和丧假不影响当月考勤奖。(丧假是指双方上下直系亲属)。
6、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参加教研活动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课务。
7、请病、事假,要事先对调好功课,如果无法对调,要负实误课时的'代课金。
8、每位教师每周有1个半天“机动假”(没有功课的时间),每周允许1次迟到。使用“机动假”要做到:①必须到办公室登记;②不能影响自身课务、不能影响参加各类教研活动;③婚假、产假不享受当月“机动假”。
9、①目前暂定:无故缺勤半天扣60元,1天扣120元,2天考勤奖全扣;因病住院不扣考勤奖,病假1天,扣考勤奖50元:2天至4天,从第2天起,每天按30元扣考勤奖;5天以上扣当月全部考勤奖。
②事假1天至3天每天按80元扣当月考勤奖;3天以上事假无当月考勤奖。旷工1天者无当月考勤奖。
如遇见与上述各条款不符事宜,则需校行政会议研究并给予解决。
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22
一、请假制度
1、 半天以内(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无课的教师向年级组长请假,有课的教师向教务处请假,行政人员向有关处室请假。
2、 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均须到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批报,并将假条交至教务处,有课的教师请假必须填写调课意向,待安排好调课、代课手续以后方能离校。
3、 请假手续要齐全,在校请假必须填请假单并报批。特殊情况,必须电话通知或代请假。返校后一周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凡不补办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的作旷工处理。
4、 所有的请假手续,各办公室主任、处室、校长室均作出记录,并按周报至教务处存档,各办公室主任,处室要认真做好教职工出勤统计工作。
二、考勤制度
1、 迟到时间规定为30分钟之内,超过30分钟按课时考勤,超过一节课,按两节计算,超过两节按半天计算。
2、 中途请假外出,30分钟之内按迟到一次考勤,超过30分钟按课时考勤,超过一节课按两节课计算,超过两节课,按半天计算。
3、 学校照顾每位教师每学期因特殊情况可允许迟到、早退、中途外出(30分钟之内)六次,第七次起作违反劳动纪律论,超过部分每四次折算为半天。照顾的情况(指哺乳或托幼等)只作记载不作考核,但请假手续仍须齐全。
4、 有课请假,且不能于当天补回课时的,由教务处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每少上一节课扣3元,每代上一节课加3元。
5、 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岗位,无故不上课者作旷工处理,旷课一节扣发10元。旷工一天扣发50元。旷工情况记录后,作为教师学期考核依据。旷工情况经教育不改上报教育局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6、 节假日由学校安排工作的,学校发放加班津贴,津贴数额由行政会议讨论视经济情况而定。节假日上班只加班但不调休。
7、 因培训、函授而缺课的,须补齐课时,不能安排补齐的,则扣相应的课时(每节扣3元)。
8、 教师参加各类教研活动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返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返校,须立即电话通知教务处,否则作事假处理。
9、 教师在见习期内,如有两次或两次以上旷工,延长见习期一年,延长期间享受见习期工资待遇。
10、所有请假,除扣发学校规定的奖金外,还参照上级文件规定扣发工资。
三、病、事假处理规定:
(1) 病假:①扣除3.80元/天午餐补贴及相应款,另扣除当月全勤奖10元/天, 3天以上扣发当月全勤奖;②连续请假3天以下,课时要补齐,若不补齐扣奖金3元/节,并与考核挂钩;连续请假3天以上需病历、处方、发票、请假证明四证俱全,扣发当月全勤奖和缺课时金额;③请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扣发50%的学期考核奖,超过2个月的则不发学期考核奖。
(2) 事假:①扣除3.80元/天午餐补贴及相应款项,另扣除当月全勤奖10元/天, 3天以上扣发当月全勤奖;②连续事假:1-3天的扣奖金5元/天,4-7天的扣10元/天,超过7天的`15元/天,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7天的扣发30%学期考核奖,累计超过10天的扣发50%学期考核奖,累计超过15天的,不发学期考核奖。
(3) 婚丧产假规定:未达晚婚年龄的婚假3天,达到晚婚年龄的7天,教职工直系亲属死亡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职工的,可给予3天丧假,女教职工实行有计划生育的,产假为90天(产前后合并计算),若双胞胎的另加15天,计产假为105天。婚假、丧假、产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论。晚育的,男方可享受3天的护理假。以上规定中扣发3.80元/天的午餐补贴,产假只扣全勤奖(午餐补贴3.80元/天)。
(4) 假期计算:事假、婚假、丧假期内,如遇星期天外的法定节日,则不计入假期天数。病假、产假,则包括星期天和法定节假日、包括寒暑假在内计算假期天数。
(5) 双休活动:双休活动要求出勤,不出勤的扣发双休活动费。
(四)有关教师照顾规定:以家庭和户口为准,在陶庄镇的每学期照顾1天,本县非陶庄镇的照顾2天,本省非嘉善县的照顾3天,非本省照顾4天。照顾天数在本学期未用完的则发30元/天补贴。非本省教师每学年来回车费按国务院文件精神报销一次,按本人工资部分30%以内自理,超出30%部分由单位报销。已婚非本省教师每四年安排一次探亲假,报销按上述规定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 23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手续与批准权限
1、 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必须书写请假条,申述理由及需假节数,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批准生效,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代为请假或补办请假手续。
2、 教师(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2―3天由分管校长审批;4―10天本人申请,校长审批,10天以上者,由本人写出请假申请,县教育局分管局长审核批准。
3、 干部请假:年级主任,处室干部必须到分管领导处办理请假手续(兼课干部请假应到教务处备案)。副校长请假由校长批准。
4、 教职工请假前,必须安排好本人所承担的课程,自习等工作任务,不得延误工作。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需续假的,按上述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旷课论处。
5、因公出差,开会,学习,进修,需事先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二、请假类别和期限
1、 事假
(1)教职工有事可以请事假,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者,工资照发,但需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2)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每超一天扣除绩效工资的50元,扣完为止。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3)连续事假超过半个月,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良好。连续事假两个月,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2、 病假
(1)请假一个月以内,必须凭相关医学证明进行审批。一个月以上,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并附相关病历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批。
(2)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者,返校时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育局逐级批准后方可正常上班。
(3)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得为优秀、良好。
(4)因病不能按时正常上班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5)因亲属(父母,配偶,孩子)看病,本人请假,按事假标准减半扣分。
(6)一般病症,不能上课(住院除外),每天扣款20元,每月600元,并按事假扣分。
3、 产假
产假90天(含寒暑假,公休假日)。
4、 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7天(含公休假日)。
5、 丧假
教职工的父母(包括岳丈、公婆)、配偶死亡,可休假5―7天(含公休假日),需到外地料理丧事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续假,工资照发。
6、 假期计算
病假、产假、婚假、丧假、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
三、考勤处理
1、 办公,上课:学校规定办公时间,私自离开办公地点或课堂岗位,均按旷工(旷课)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私自雇人顶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者;
(3)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得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请假人所述理由经查与事实不符者;
(5)任课教师擅自停课者;或工作安排不到位者。
(6)学校安排的工作日无故不到者,或有工作不做者。
2、 年级会,教研会,升旗,班主任会,教职工会,学校集体活动,因事请假者,按请会假处理。
3、 旷工(旷课)处理
(1)旷工(旷课)期间不发工资、津贴,由学校财务部门如数扣除,专户管理,专款使用,用于学校聘请教师的课时费和工作奖励,对旷工(旷课)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缓聘或落聘。
(2)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每学期累计超过15天者,由学校核定后报教育局,由教育局进行处理,并予以落聘。
教职工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工资10元,另行扣分处理;旷工,旷会,旷课,旷活动一次扣绩效工资40元,另行扣分处理。
4、考勤记分:20分
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未签到每次扣0.5分,事假每节扣0.3分(每天按6节计算),会假每次扣0.5分,旷工,旷会,旷课,旷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总分扣完为止。
5、办公时间:
领导:早0.5小时,上午3.5节,下午3.5节。
教师:上午3节,下午3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职工:上午3.5节,下午3.5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教师考核管理制度 24
一、办公纪律
1、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需短时间离开岗位,应向组室负责人请假。
2、文明办公,保持办公室内安静,提高工作效率;忌做有害他人工作的事情;构建和谐的办公环境。
3、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办公用品、各种用具应陈放整齐有序。
4、按时认真地做好本组室及走廊的卫生值日工作。
5、准时参加校、组室临时性会议,升旗仪式等,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6、教师子女原则上不擅进办公室,以免影响教师办公。
7、最后离开办公室者要关闭门窗、切断电器电源。
二、电脑管理使用
1、办公电脑为学校所有,电脑使用人为唯一保管责任人,如因使用不当、子女随意操作等造成电脑损坏,由保管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2、不准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电脑使用中出现非人为的硬件故障需要维修,请与相关电脑教师联系。
3、办公电脑应正确使用,倍加爱护,做到人走关机,断电过夜,节约用电,延长电脑使用寿命。
4、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各组室负责人有权利和义务督管本室人员。
5、教师应把电脑作为教学的工具,如制作课件、运用多媒体教学、查阅资料等;并通过网络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能力。
4、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1、负责学校除教育教学、总务工作之外的日常行政工作,协调各处室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工作。
2、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处理来。
3、负责上传下达,承担上下级和学校各部门的信息联络工作,并把行政信息及时传达到各个处室。
4、制定整理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草拟学校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总结。
5、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并作好会议记录。
6、掌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相关情况及数字,准确填写各种表格。
7、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
5、最新学校教师备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