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通用3篇)
为有效防止秸秆焚烧,持续改善我乡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间市委、政府秸秆禁烧工作安排,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目标责任书。
一、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村民委员会是责任主体,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对辖区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
二、各村要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并把秸秆禁烧纳入《村规民约》。严格落实村干部包农户、农户包田块的禁烧工作制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三、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要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明确任务和监管职责,充分利用村广播、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期,各村要成立禁烧巡防应急小分队,每天深入村、田块,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扑救,。
五、乡政府将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综合评比,并作为各村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村进行通报表彰。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出现严重焚烧现象的,将依法进行问责。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各一份。
为充分调动子公司管理人员积极性,确保公司下达给下属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集团(以下简称甲方)授权给以为第一责任人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负责该公司20xx年度全面的经营管理。本责任书一经签字即对甲乙双方具有目标责任约束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目的
建立*集团以*公司为龙头的闭路循环产业链,在以子公司利润中心制为核心的基础上,充分调动产品销售、技术及生产等部门人员积极性,增强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
二、20xx年年度考核期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为乙方经营活动提供必要启动资金、设备、后勤等支持和保障;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管,并责成实施改善意见;
3、甲方有权在乙方经营活动出现失控或重大失误而乙方又无有效解决办法时,决定终止本责任书的执行;
4、若两个季度未完成相关业绩指标,甲方有权更换责任人或采取其他相关措施;
5、甲方定期对乙方的经营业绩进行审计与实施考核。
6、因客观条件导致子公司业绩异常时,甲方有权组织相关单位协调子公司经营目标。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集团制订的各项管理规定。
2、乙方应在20xx年度内完成净利润万元;保本销售额
3、乙方应在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一周内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可操作的、可实现的、
有时间性的目标实施详细计划,在获得甲方批准后以此作为对乙方进行绩效考评、监管和控制的依据。
4、乙方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按甲方要求报送(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各项文件和资料,包括:
(1)年度、月度等各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2)年度销售政策及实施情况的跟踪报告。
(3)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4)考核第一季度未完成业绩指标,乙方须书面向总经理说明未完成原因,并拿出改进措施。
5、乙方必须配合集团职能部门及集团下属其他分公司合作项目的相关工作。6、乙方应接受甲方月度、季度、年度考核。
7、乙方制定本子公司员工奖金的发放方案,年终由集团财务部、行政人事部考评后审核,报总裁审批后发放。
五、考核办法
1、考核委员会:董事办、总裁办、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2.绩效工资比例:工资总额的%纳入绩效考核工资,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3、考核指标:
七、其它
1、本责任书相关内容分别由集团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责任书由集团总裁和下属子公司第一负责人签署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3、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集团行政人事部、财务部、下属子公司各持一份。
为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运城市政府及盐湖区政府秸秆禁烧工作安排和要求,镇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规定和市、区政府的要求,今年秋季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禁烧期间,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叶、落叶等,力争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二、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织,对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实行村委会是第一责任人,镇包村干部和村包地块干部是禁烧工作具体责任人,农户是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机制,谁的地块发生焚烧现象就追究谁的责任。
三、开展广泛宣传,进行全面动员,村委会要利用广播、张贴标语、通告、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到田间,服务到地头,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每一户都做出禁烧承诺。
四、各村要成立禁烧巡逻队,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确保田间地头“不着一把火,不焚烧一处秸秆”。
五、禁烧期间,要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人,村委会干部要包到组,直到具体地块。强化责任追究,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村委会须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重大财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禁烧期间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机、公安、交通、环保、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